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6-08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6-005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318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监事,于20163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国建先生主持,经监事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意将《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将《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1,251,150.34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29,125,115.03元,加2015年初未分配利润685,378,916.32元, 2015年度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7,504,951.63元。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1,046,993,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4,699,352.00元(含税),剩余842,805,599.6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201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规定及公司所委托审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审计报酬为9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2015年度报告审计报酬70万元、201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0万元),审计人员在本公司开展工作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公司实数承担。

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

对公司2015年的工作发表如下意见:

12015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运作,不断深化内控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勤勉履职,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2015年,公司在实施资产收购、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等经营行为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5年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