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0-17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2—038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

2、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6亿元(含)。

3、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回购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5、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不低于人民币2.80元/股(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未能经公司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认购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法定期限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未实施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2年10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授权,上述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稳定资本市场,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体现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让投资者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经营层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亿元)

回购实施期限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

不超过146,579,092

不超过10.00

4.10-8.06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于回购计划实施完成日前,及时召开董事会,明确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和相应数量。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不低于人民币2.80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4.10亿元(含)且不超过8.06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数量146,579,092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0%。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并锁定,或计划未实施并注销,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计划实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

回购后(计划未实施,全部股份注销)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146,579,092

10.0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65,790,928

100.00

1,319,211,836

90.00

1,319,211,836

100.00

合计

1,465,790,928

100.00

1,465,790,928

100.00

1,319,21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