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27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3-021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审计工作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支付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现将有关事宜报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25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2,064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80







2022(经审计)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38.6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35.4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21.15亿元







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客户家数

612






审计收费总额

6.32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

亚太药业、天健、安信证券

年度报告

部分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未统计

二审已判决判例天健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

罗顿发展、天健

年度报告

未统计

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

东海证券、华仪电气、天健

年度报告

未统计

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伯朗特机器人

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天健广东分所

年度报告

未统计

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滕培彬

2009

2009

2009

2021

2020年,签署新华医疗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新和成、海象新材、新华医疗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新和成、海象新材、轻纺城、建业股份、恒铭达、罗博特科、唐山华熠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万向钱潮、威力传动、张小泉、天元宠物2021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滕培彬

2009

2009

2009

2021

2020年,签署新华医疗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新和成、海象新材、新华医疗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新和成、海象新材、轻纺城、建业股份、恒铭达、罗博特科、唐山华熠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万向钱潮、威力传动、张小泉、天元宠物2021年度审计报告

艾锋华

2014

2014

2014

2019

2020年,签署轻纺城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轻纺城和新华医疗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轻纺城和建业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曹俊炜

2007

2007

2018

2020

2020年复核浙富控股和杭州高新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凯龙高科、蔚蓝锂芯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浙富控股、杭州高新、派能科技和轻纺城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凯龙高科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浙富控股、杭州高新、派能科技和轻纺城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规定及公司所委托审计事项的具体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综合考虑审计工作的专业性、稳定性、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自2016年以来至2022年年报审计报酬为95万元/年,2022年度公司资产总额较2016年增长28.16%,分子公司数量较2016年增长73.68%,审计范围及审计业务量增加。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以及参考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审计报酬为120万元人民币(包括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报酬100万元和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0万元),审计人员在本公司开展工作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公司按实承担。

    (2)公司拟按照约定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报酬为95万元人民币(包括公司2022年度报告审计报酬75万元和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0万元),审计人员在本公司开展工作期间的食宿费用已由公司按实承担。

    二、续聘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

    审计委员会在综合评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基础上,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鉴于公司自2016年至2022年年报审计以来,公司资产总额、分子公司数量较2016年有较大增长,审计范围及审计业务量增加。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以及参考市场价格水平,拟调整2023年度审计报酬为120万元人民币(包括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报酬100万元和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0万元),审计人员在本公司开展工作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公司按实承担。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所涉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支付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函》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意见》